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办理准生证

更新于:2024-05-21 0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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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准生证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办理准生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簿;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4、出具居委会或单位开的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或未领养的证明,并盖有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的章;5、一寸免冠照片1张;6、女方需要到指定地点,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都可以去办理,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

    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准生证。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资料:夫妻双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证明(如果有单位的话)。在女方户口薄所在地办事处(如果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需出具结婚证。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没有结婚怎么办理准生证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是要办理准生证的人需要先与办理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再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去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时必须出具结婚证所以需要先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是办理不到准生证的。要按照非婚生育进行处罚,如果在生育小孩后3个月之内办理了结婚证,可以免于处罚。准生证的办理: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领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法律分析:没结婚无法办理准生证,未婚生育属于违法行为,不可能该给办理准生证。但是现在全国都取消准生证的办理服务,所以也没有准生证的办理服务,但是需要生孩子的,建议结婚再生,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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