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流程

更新于:2024-05-20 23:03:41
  •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 无结婚证怎样办准生证
  •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准生证明
  • 没有结婚证怎么给新生婴儿办准生证
  •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可以去相关部门办理以下是办理准生证的流程: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无结婚证怎样办准生证

    法律分析: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但是要办理准生证的人需要先与办理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再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去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时必须出具结婚证所以需要先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准生证明

    法律分析:没结婚可以办理准生证。国家相关法律和国家妇女法里都有明文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非婚生子。

    没结婚办理准生证方法:1、为办理结婚证的非婚新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自鉴定关系,经新生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当然孩子也只能随着母亲姓氏。2、新生婴儿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填写母亲一方信息,如要开具双亲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供与新生婴儿DNA亲自鉴定书,必须是当地医疗机构官方认可的鉴定机构才行。3、非婚生子情况可能面临罚款问题,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4、如果能证明孩子父亲是谁最好,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也可以办理出生证。否则即无法证明婴儿父亲,肯定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没有结婚证怎么给新生婴儿办准生证

    法律分析: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