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7条规定赔偿内容是什么

更新于:2024-05-20 20: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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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陈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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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87条规定

    法律主观: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条法条规定的是赔偿责任,而且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带有明显的惩罚性。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87条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关于监督用人单位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法87条内容是什么

    是关于监督用人单位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监督权,如有任何情况,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二、劳动法全文内容主要有哪些?

    1、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

    3、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

    4、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5、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三、劳动法其构成要素包括: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2、劳动法律关系对象

    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