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不想继续受托可以吗

更新于:2024-05-14 00:16:52
  •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 受托人可以再次委托吗
  •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吗

    法律分析: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是信托业务的关系人之一,接受信托并按约定的信托条件,享受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是指不变更财物或权利的性质,而只对财产现状进行利用、改良、维护和保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处理,指受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财物或权利的变更或消除的行为。受托人从事管理或处理财物时,必须严格遵循信托人的信托目的,对受益人的利益负责,不能借机为其自身谋利益。受托人可以由法人承当,也可以由自然人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再次委托吗

    法律分析:在委托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民法典》第169条规定:“转委托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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