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和冻结的区别
法律分析
查封是指对债务人的财产加以封存,禁止债务人或其他人转移或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该财产。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知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有储蓄业务之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自己之存款,以维持其现状之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保全冻结查封什么区别?
保全:保护、周全,比如,保全自己冻结:冻住了,无法正常使用,比如,冻结资金查封:检查、封禁,比如,查封假冒伪劣产品
冻结和查封有什么区别?
解答:
冻结指的是不能够正常使用的行为,也就是说暂停其使用权限的行为。冻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其账号或者是财产的安全。冻结既可以是自己申请的,也可以是有其它人员或者机构采取的措施。
查封指的是调查之后进行封锁的行为,也就是说经查明了之后贴上了封条的行为。查封的对象一般是非法的货物或者是赃款。
解答: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